法院約僱人員[] / []

職業心智圖
法院書記官室約僱人員
法院約僱人員_職業心智圖

法院約僱人員 (政府單位|地方法院|書記官室)  法院約僱人員的主要工作就是分擔四等書記官的業務。法院書記官室裡的四等書記官主要處理訴訟和非訟的庶務,包括訴狀製作送達、整卷、強制執行的點交、查封、陪同檢察官搜索扣押、陪同法官開庭、當庭紀錄法院活動、製作開庭紀錄收錄卷宗,以及擔任兩造對法院聯絡的窗口等。由於四等書記官平日的工作量非常的可觀,因此需要有約僱人員來協助處理相關業務。

雖然每年會有一次招考四等書記官的國家考試,但招考人數受限於依法管制的在職人數。當法院案件越來越多而人手又不足的情況下,法院就必須招募暫時性的約僱人員來協助四等書記官處理法院庶務。在體制上,約僱人員屬於一年一約。除了依法必須具備書記官資格才能處理和執行的事務之外,其他許多事務都是涵蓋在約僱人員的平日工作內容,例如歸檔整理卷宗、製作送達文書和訴訟文件、協助書記官製作簡單的法院文件、回收確認送達回執條等。此外,法院約僱人員的工作也可由替代役男分擔,來減輕四等書記官的工作負荷,對於提升法院訴訟和非訟案件的進行與結案效率會有相當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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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時比重
   藍色   資料歸檔(30%)
紅色   協助文書製作(30%)
橘色   協助資料繕打(30%)
綠色   其他交辦事項(10%)

績效評核

資料文書歸檔(30%):蒐集送達文書回執,將兩造的訴訟文書、案件資料證據和開庭記錄等歸檔整理於卷宗。衡量標準為歸納的正確性以及時間順序等。

協助製作文書資料(30%):製作訴訟及非訟文書,例如法院開庭通知、刑事庭傳票、判決書狀、假扣押聲請裁定等,並送交執達員完成寄送。衡量標準為資料正確性、時效性及製作效率等。

協助繕打文書資料(30%):協助繕打訴訟及非訟文書。衡量標準為輸入資料的正確性以及執行效率。

其他交辦事項(10%):執行庭長、書記官長以及其他四等書記官交辦或請求協助的事項。衡量標準為配合程度和完成度。

工作內容

資料歸檔(30%):法院文書通常都有送達文書回執聯,在送達收件人後,回執聯會送回法院,表示確認已經送達對方。法院約僱人員在蒐集送達文書的回執後,必須將其與兩造的訴訟文書一起歸檔。此外,也必須將訴訟資料和開庭記錄歸檔整理於卷宗內。

協助文書製作(30%):對於某些限定書記官資格才能製作的訴訟及非訟文書,約僱人員仍可從旁協助,例如法院開庭通知、刑事庭傳票、判決書狀、假扣押聲請裁定等。約僱人員必須依各文書的法定要式,製作正確份數和打上法院章戳,再送交執達員寄送。

協助資料繕打(30%):協助訴訟及非訟文書的繕打工作,例如在法院開庭通知資料裡輸入日期和時間;在強制執行參與分配表裡輸入金額部分;在假扣押聲請裁定書裡輸入准否結果等。

其他交辦事項(10%):執行庭長、書記官長以及其他四等書記官請求協助的事項,例如訴訟資料的搜尋和建檔、複印文書、製作卷宗等工作。

崗位關係

上層:書記官長為書記官與約僱人員的共同上級主管。書記官長不常直接與法院約僱人員互動,但約僱人員若有差勤、考核、續聘簽核等情況,則必須向書記官長匯報,書記官長有評等與決議的權限。

平行:法院約僱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為分擔與協助四等書記官的工作,因此必須常常與四等書記官互相配合。一位約僱人員通常會配合特定的幾位四等書記官,彼此之間互相溝通協調來分擔繁雜的工作。

任職要求

教育程度/經驗

  • 學歷:公私立大學,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 經驗:不拘。

特別知識和技能

  • 中英文打字:中文打字速度必須在每分鐘50字以上,英文打字速度必須在每分鐘30字以上。
  • 電腦文書系統:必須操作基本的Office作業系統,例如Word、Excel等。

工時薪水

薪資成長:法院約僱人員的月薪約在2萬6左右。雖然約聘僱人員並非正式公務員,但平時與書記官享有同等福利,例如廠商每年提供給法院的文具用品、法院餐廳的午餐補助以及三節時書記官的禮餅禮盒等。聘僱人員的約聘合約期限為一年,不過如果沒有特別不適任的原因,或是其他差勤方面的問題,原則上仍會續聘,但是在底薪的調整上不一定能按照公務員法的調薪水準。

平均工時:法院約僱人員平常工作八小時,中午休息一小時,工作作息幾乎和書記官一模一樣。休假時間也固定,不太需要加班。

工作機會:雖然法院約僱人員的工作內容類似行政庶務工作,但在法院環境裡,每天都能接觸到書記官與法官,如果想要準備國家考試或法律相關考試,約僱人員是個不錯的工作與跳板。法院約僱人員累積3至5年年資後,想要轉職私人的法律事務所,或是應徵其他公司行號的法務部門,會有不小的加分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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