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養與繼承談資產健檢  資產健檢 | 觀點 | 大河不動產

資產健檢五面向

詳細內容請至 大河不動產

台灣老化人口比率已達14%,再來往25%的方向前進中。而長者即將面臨的問題,將是照護的問題,長者要被照護,要解決二件事情。一個是人的問題、再來則是錢的問題。資料顯示,台灣長者平均餘命落在76~82歲區間,被照顧的年期一般平均八年。而這八年,不管是子女照顧!抑或聘請看護,全都是要『人』與要『錢』。就錢的準備,若以目前看護費用平均28000元+消耗衛生用品2000元,一個月約計參萬元。一年36萬,八年約288萬。這是基本的消費。於是從長者的安養,再來談談,長者其它一定會碰到的需求,如財務上的平衡、財產的分配、健康的照料…等。

安養需求在台灣是一個風潮

早在去年年初,立法院即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可以自行決定在病危期間是否要接受侵入性治療。是一種病人對自已身體健康、延命抉擇,自主意識的抬頭。

而在去年六月又通過意定監護法案。讓被照顧者在生前決定,面臨失智失能時,誰來照護我!?藉由公証可以決定照護者。此照護者不限親人!子女!可以是自已的朋友、鄰居!?甚者自已的財產在失智失能期間,交由誰來管理!亦可以擇定。

病人自主權利法、意定監護 推波助瀾

在筆者的看法裡,去年通過的這二個法令,全都是一種『事先準備』『自主的』的先進著眼,套句今年疫情的流行語『超前部署』,亦相符合。

客戶的故事

資產健檢的故事
阿慶的煩惱

精神病患繼承了老爸的房子

患有精神疾病的兄弟倆,住在政府安置的精神醫院已一陣子了,狀況一直平穩。因父母早在十年前、五年前相繼死亡,該對兄弟皆無配偶、無子女,母舅一直擔心著這二個兄弟日後照顧的問題;於是找來從小被收養的小王談及辦理二位哥繼承父親及監護權的事宜。在辦理其父親的繼承案件後,接續的需求是錢怕不夠用,於是考量著『賣房子』。

在台灣『賣精神病患的房子』是要走完三個步驟的…

  • 首先 先宣告當事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也就是以前的受禁治產人),要社工、醫生、法院三方人馬訪視該員的精神狀況、出具診斷報告,才會進一步研判宣告該員『受監護宣告』。
  • 選任監護人。依民法第1113條規定準用同法第1101條第1項規定:「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所以,基於保護受監護人的立場,審慎選擇監護人就是法官的職掌。
  • 選任特別代理人-處份不動產。未經法院許可 監護人不得代處分不動產。也就是說賣受監護人的房子要再一道程序。方得以賣房子。

就小王哥哥此一案件,申請的過程每一流程都將近三個月的時間,整個辦理期間舟車勞頓整整近一年,期間又因為意願問題變更監護人;步若財務吃緊,或者屋況不佳的房子,賣價常不如預期,是會寅吃卯糧的。

藉由資產健檢-超前部署 這個案件如何有所不同?!

在這個案例中,比較特別的是父親十年前離世,母親五年前離世皆未辦理繼承,等到母舅大陸回台,才拾起此一擔子。於是辦理繼承、選任監護人、處份不動產等。

若以該案件本身談談『事後諸葛』。 長者-委託人可以以『遺囑信託』,來囑託舅舅或者其它可信賴之人,做為受託人,「當長者離世,受託人可在幾年內依照護的方式,賣掉不動產」「甚至長者可以決定日後的賣價。(如依實價登錄波動行情取其多少%調動),不至卡死」「在委託的內容上,甚至可以支配該筆現金的使用情況,多少價金!用在誰身上!」

長者離世是任何一個家庭都會碰到的一天,若家裡有需要被照顧的成員,即可事先準備這一天的來臨。每一個家庭的狀況不同,家庭成員、互動關係、財務情形而異,於是考量的點就因人而異。資產健檢就是推廣資產健康檢查的觀念,讓當事人的資產,在家裡有安養的成員時,善用它並受到妥善照顧。

東南亞妻子的選擇

在台灣外配的比例越來越多了,因為文化差異、生活方式不同,離異的故事也不少。小張在小時玩伴的牽引下,也去東南亞娶了一個老婆回來,沒多久就生了二個小傢伙。渡過一二年的好時光,老爸看到自已的兒子在結婚之後,不再令他操煩了,於是出錢幫夫妻倆在隔壁買個房子,彼此也好照應。沒想好時光易逝。小張喝了酒,就忘了自已是誰!動不動就對老婆說『您是我買的』『我想怎麼樣,您就要怎麼樣…』。在一次大吵,動手打老婆之後,從此就不見老婆蹤影。往後的數年間,就只看見小張一個人喝著悶酒,逢人就說「我老婆不回來了」「六年了,嘸一通電話關心」。整天無所事事,愈喝愈兇。喝得身體都搞垮了。即便喪禮當天,也不見老婆回來。

問題來了…

小張死了,繼承權利只能由子女、配偶繼承。小張老爸說『錢 我出的,房子不是我的』『現在 要賣房子,還要媳婦蓋章』『人都不回來了 如何蓋章』『孫子還小,要照顧他,還要打監護權官司』。『這是啥麼世界…』。

以小張案件為例,資產健檢也在處理資產分配的問題。

如何圓滿則是資產健檢要滿足的功課。在上例外配故事中,站在小張老爸的立場,要避免已發生的囧境,其實都是可以事先準備的。

小張酗酒!媳婦數年未歸!這都是經年發生且有跡可循的,事件發生之初始,小張爸可要求小張,是否該身前贈與或賣掉!或預立遺囑!等等。在實務上,這些都不難,就只是一個觀念而已。

資產健檢有哪些面向!?

筆者在辦理繼承案件多年,常因認知的不同,而不願好好辦繼承,因而破局,不願意辦理繼承的比比皆是。如…「老大創業的時侯,老爸有給一筆創業基金要扣除」「二姐跟老爸借的300萬,不用還嗎?」「小弟最會讀書 也花最多錢,分配要比較少才行」。於是歸納一個個人的心得。家裡繼承有爭議或有糾紛,通常是長者的責任居多。若在分配之初,長者即有資產健康檢查的觀念,相信可以解決「圓滿分配」大半的問題。

『一個人的不決定 就是一個不決定』於是視而不見也是一個決定,拖延也是一個決定。每一個人,都是期待自已的決定是一個有智慧的決定。只是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筆者在此提供多年從事不動產的一點經驗,建構一個『資產健檢』的觀念供資產一個疏洪的管道。

資產健檢在處理五個面向…,前面二個案例-安養信託及圓滿傳承只是資產健檢的其中二個面向。

資產健檢尚處理『預留稅源』、『活化資產』、『創造現金流』等三個角度。

總之,資產健檢是站在一個經驗的立場,提供一個概念。「這一天總是會到來」,您準備好了嗎?

大河不動產經紀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黃國霖